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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

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J20171152
生产厂家: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疾病:
白血病
价格:
5300元左右
医保是否报销:
医保可以报销
靶点: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成人患者。 2、用于对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3、可用于治疗2岁以上儿童慢性髓性白血病。

产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

【药品剂型】 胶囊

【药品规格】 200mg28粒和150mg120粒

【生产企业】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J20171152

【价格】

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的价格因地区、销售渠道和规格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某些地方,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的价格可能在5300元左右。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地区的价格都是这个水平。具体的价格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院药房或医保部门。
同时请注意,价格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价格信息,最好直接咨询相关机构。

【医保可以报销吗】

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已经纳入医保。在2018年10月,尼洛替尼被纳入医保目录中,患者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带来的优惠。
但请注意,医保政策具有地区差异,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药房。

【功能主治】

尼洛替尼(Nilotinib),别名尼罗替尼,是一种灰白色固体的化学品。分子式为C28H22F3N7O,分子量为529.51600。尼罗替尼为抗肿瘤药,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对格列卫(伊马替尼)耐药的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副作用】

尼洛替尼胶囊的常见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症、恶心、疲劳、头痛、便秘、腹泻、呕吐、肌肉痛,这些反应大多为轻度至中度。另外,脱发、肌肉痉挛、食欲减退、关节痛、骨痛、腹痛、外周性水肿及乏力等也是可能的副作用,但相对较少见。在血液学方面,主要的副作用包括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贫血。
请注意,药品的副作用可能会因人而异,有些副作用可能尚未被完全列出。如果您正在使用尼洛替尼胶囊或计划使用,建议您咨询医生或药剂师以获取更详细的副作用信息。

【禁 忌】

1、对本品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
2、伴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长QT综合征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骨髓抑制:本品能引起3/4级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在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CML患者中发生频率更高,尤其是CML加速期患者。在最初的2个月,应每隔2周做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可每个月检测一次,或者在有临床指征时进行。骨髓抑制一般是可逆的,可以通过暂时停用本品或降低剂量来控制。
2、QT间期延长:已经显示本品能延长心室复极,可通过心电图上的QT间期检测出来,呈剂量依赖性。QT间期延长能够引起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可能引起昏厥、惊厥和/或死亡。在基线时、服药开始7天后、有临床指征时应定期做心电图,在剂量调整之后也需要做心电图。
3、本品禁用于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或长QT综合征的患者。在使用本品之前,应纠正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电解质。如果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为不适当的给药方法),和/或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和/或其他已知可潜在延长QT的药物服用时,可能会出现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因此,必须避免与食物共同服用,并应避免使用已知延长QT间期的药物和强CYP3A4抑制剂。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的出现可能会增加患者QT间期延长的风险。
4、在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患者的III期研究中,本品300mg每日两次剂量组中观察到,稳态下的时均QTcF间期平均值与基线时相比变化为6毫秒。在推荐的300mg每日两次剂量组中,没有患者的绝对QTcF大于480毫秒,没有观察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事件。
5、在以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期和加速期CML患者为对象的II期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接受400mg每日两次的尼洛替尼治疗,据观察,稳态下的时均QTcF间期平均值与基线时相比变化分别为5和8毫秒。在4位患者(在总患者中所占比例500毫秒。
6、在以健康志愿者为对象的暴露研究中,暴露量与患者中观察到的暴露量可比,时均QTcF间期平均值去除安慰剂(影响)后较基线变化为7毫秒(CI±4毫秒)。没有患者出现QTcF>450毫秒。此外,在试验期间没有观察到临床相关性心律失常。特别是,没有观察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无论短暂性或持续性)。
7、在具有QTc延长或存在显著QTc延长风险的患者中,要慎用本品,例如具有不可控制或临床显著性的心脏疾病患者,包括新近的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或临床显著性心动过缓。
8、猝死:临床试验中,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具有心脏病史或显著心脏病风险的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期或加速期的CML患者中,猝死事件较罕见(0、1至1%)。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除潜在恶性肿瘤之外的并发症出现频率较高,室性复极化异常可能为主要因素。根据上市后的暴露量(患者-年),估计猝死自发报告率为每患者-年0、02%。在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患者的III期研究中,没有猝死报告。
9、心血管事件:在一项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患者的随机、III期的尼洛替尼研究中,以及上市后报告中已报道心血管事件。临床试验的48个月中位治疗时间中,3/4级的心血管事件包括周围动脉闭塞性疾病(300mg和400mg每日两次剂量组发生率分别为1.1%和0、4%),缺血性心脏病(300mg和400mg每日两次剂量组发生率分别为2.2%和3.2%),缺血性脑血管事件(300mg和400mg每日两次剂量组发生率分别为0.7%和1.4%)。如果出现心血管事件的急性体征或症状,建议患者立即寻求治疗。应评估患者的心血管状态,在本品治疗期间根据标准治疗指南监测心血管风险因素,并积极治疗。
10、血清脂肪酶升高:使用本品会引起血清脂肪酶升高。建议慎用于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应该定期监测血清脂肪酶水平。如果脂肪酶升高伴随腹部症状,应该中断本品给药,应给予适当诊断以排除胰腺炎。
11、肝功能异常: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胆红素、ALT/AST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
12、电解质异常:使用本品可能引起低磷、低钾、高钾、低钙和低钠血症。在开始使用本品之前必须纠正电解质异常,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电解质。
13、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使用CYP3A4强诱导剂或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果患者必须使用这样的药物治疗,应该考虑停止本品的服用;如果不能停止本品的治疗,并需要同时服用上述药物时,应密切监测QT间期。见[药物相互作用]。
14、本品与潜在CYP3A4诱导剂类药物合并使用可能会使尼洛替尼暴露降低至有临床相关性的程度。因此,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合并用药应该选择CYP3A4诱导潜在性较低的替代治疗药物。
15、食物的作用:进食会使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增加。本品不应与食物一起服用。服药前2小时之内和服药后1小时之内避免进食。任何时候都应该避免进食葡萄柚汁和其它已知的有抑制CYP3A4作用的食物。
16、对于不能吞下胶囊的患者,可以把胶囊的内容物与一茶匙的苹果酱混合在一起,混合后应立即服用。苹果酱不能超过一茶匙,同时不能食用除了苹果酱以外的其他食物。
17、肝损害:肝损害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有轻度影响。与对照组中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较,在轻度、中度或重度肝损害患者中,单剂量本品给药可导致AUC分别增长35%、35%和19%。稳态下本品的预测Cmax分别增加了29%、18%和22%。临床研究中已经排除了ALT和/或AST>2.5(或>5,如果与疾病相关的话)倍正常值上限和/或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本品主要经肝代谢,因此,肝损害患者的暴露量可能增加,推荐在肝损害的患者中谨慎使用,并且应该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QT间期延长。
18、全胃切除:在全胃切除的患者中,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在这类患者中应该考虑进行更为频繁的随访。
19、溶瘤综合征: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溶瘤综合征的病例。大多数病例表现出疾病进展、高白细胞计数和/或脱水。由于可能发生溶瘤综合征(TLS),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纠正有临床表现的脱水并治疗高尿酸血症。
20、乳糖:本品含有乳糖,所以对于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严重的乳糖缺陷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21、实验室检查:对接受本品的患者,应该根据医生的判断进行一定频率的实验室检查。
(1)血脂:在新诊断的CML患者中进行的III期研究中,接受尼洛替尼400mg每日两次的患者中有1.1%出现3或4级胆固醇升高;然而,在接受3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组中未见3或4级胆固醇升高。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评估血脂,在治疗期间如出现任何临床指征时也需进行评估。由于一些降胆固醇药物会通过CYP3A4通路代谢,如果需要使用降脂药物,治疗开始前请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2)血糖:在新诊断的CML患者中进行的III期研究中,接受尼洛替尼400mg每日两次的患者中有5、8%出现3或4级血糖升高;在接受3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组中6、5%出现3或4级血糖升高。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评估血糖水平,在治疗期间如出现任何临床指征时也需进行监测。如果检查提示需要进行治疗,医生应根据当地实践和治疗指南进行治疗。
22、对驾驶能力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过本品对驾驶能力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的研究。不良反应中如头昏、恶心和呕吐,在本品治疗期间是有可能出现的,所以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应该谨慎。
2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育龄期妇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2周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2)妊娠:在妊娠妇女中,没有使用本品的数据。动物研究没有证据显示致畸性,但是在引起母体毒性的剂量下,也观察到胚胎毒性和胎儿毒性。在妊娠期间,不应该服用本品,如果有必要在妊娠期间使用,必须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毒性。在服用本品期间,男性患者和有妊娠可能的女性患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3)哺乳: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人乳汁排泄。动物研究显示,本品会进入乳汁中。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该哺乳。
(4)生育能力:尼洛替尼对于男性和女性生育能力的影响未知。动物实验中,在雌性和雄性大鼠中给予最高试验剂量(大约高于人类推荐剂量的5倍)时,没有观察到药物对精子计数/活力及生育能力产生影响。
24、儿童用药:尚无在儿童或青少年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所以不推荐用于治疗小于18岁的患者。
25、老年用药:对超过65岁的患者,不需要进行特殊的剂量调整。
26、药物过量:已有药物过量的病例报告。有人将不明剂量的尼洛替尼胶囊与酒精和其他药物一起吞服,结果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呕吐和困倦。当过量发生时,应密切观察患者并给予适当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的初始治疗应该在对CML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300mg每日两次口服。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本品治疗应持续进行。
已获得持续深度分子学反应(MR4.5)的新诊断为Ph+CML-CP的患者用量。
既往接受本品300mg每日两次治疗至少3年的Ph+CML-CP患者,如果在终止治疗之前的深度分子学反应持续至少1年,可考虑终止治疗。应该由具有CML患者治疗经验的医师来启动本品的停药程序(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
在1年内必须每月监测一次符合停药条件的患者的BCR-ABL转录本水平及其全血细胞计数和分类,随后在第2年每6周监测一次,其后则每12周监测一次。
丧失主要分子学反应(MMR)的患者必须在得知出现丧失反应后4周内重新开始治疗。应该以3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或者如果患者在终止治疗之前已下调治疗剂量,则以400mg每日一次的减低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每月监测一次重新使用本品的患者的BCR-ABL转录本水平,直到重新获得主要分子学反应(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
耐药或不耐受的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两次口服。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本品治疗应持续进行。
对伊马替尼不耐受的定义是:尽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疗,在任何剂量和/或治疗期间,患者仍由于3或4级不良事件的持续存在而中止伊马替尼治疗;或者,尽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疗,与伊马替尼治疗相关的2级不良事件仍持续时间≥1个月,或反复发生超过3次,不论是否剂量减少或中止治疗。
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间隔约12小时,不得与食物一起服用。在服药前至少2小时以及服药后至少1小时内不得进食。
胶囊应用水完整吞服,不应咀嚼或吮吸,不应打开胶囊。手接触胶囊后应立即清洗。小心不要吸入胶囊中的任何粉末(比如胶囊损坏),也不要让药粉接触皮肤或粘膜。如果发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水清洗局部。如果眼睛接触了药粉,用水冲洗。如果胶囊中的药粉撒出,应该用手套和可弃去的湿毛巾擦去,置于密封的容器中正确丢弃。
对于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可以把胶囊的内容物与一茶匙的苹果酱混合在一起,混匀后应立即服用。苹果酱不能超过一茶匙,同时不能食用除了苹果酱以外的其他食物。(见【注意事项】)。
应遵医嘱治疗。但如果错过给药,患者不得另外补充剂量,而是按照处方服用下一次剂量。
如果临床需要,本品可与造血生长因子如EPO或G-CSF联合使用,也可与羟基脲或阿那格雷联用。
既往伊马替尼治疗后接受本品治疗且已取得持续深度分子学反应(MR4.5)的Ph+CML-CP患者的用量
既往接受本品治疗至少3年的Ph+CML-CP患者,如果在终止治疗之前的深度分子学反应持续至少1年,可考虑终止治疗。应该由具有CML患者治疗经验的医师来启动尼洛替尼的停药程序(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
在1年内必须每月监测一次符合停药条件的患者的BCR-ABL转录本水平及其全血细胞计数和分类,随后在第2年每6周监测一次,其后则每12周监测一次。
确认丧失MR4.0(相隔至少4周的两次连续测定显示丧失MR4.0)或丧失主要分子学反应(MMR)的患者必须在得知丧失反应后4周内重新开始治疗。应该以300mg或4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每月监测一次重新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的BCR-ABL转录本水平,直到重新取得之前的主要分子学反应或MR4.0(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
监测建议和剂量调整
对接受本品的患者,应该根据医生的判断进行一定频率的实验室检查。
在最初的2个月,应每隔2周做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可每个月检测一次。应定期检查生化。
应定期或当治疗发生改变时对本品治疗在Ph+CML患者中的应答情况进行监测,以确定疗效欠佳、对治疗无应答、患者依从性不佳或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监测结果应指导恰当管理CML。
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进行基线心电图检查,在7天后和有任何临床指征时再进行心电图检查。在本品给药前必须纠正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在治疗期间必须对钾和镁的血药浓度进行定期检测,尤其是对于有电解质异常风险的患者而言更应该严密监测(见【注意事项】)。
已有本品治疗中的总血清胆固醇水平升高报告。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血脂评估,并在治疗过程中有临床指征时进行评估。
如果出现有显著临床意义的中度或严重的非血液学毒性,应该中止服药;一旦毒性缓解,可以恢复每日一次,每次400mg的剂量。如果临床上适合,应考虑将剂量逐步恢复至300mg(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或400mg(耐药或不耐受的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每日两次。
血清脂肪酶升高:如果出现3~4级血清脂肪酶升高,剂量应降低至每日一次,每次400mg或中止给药。应每月监测血清脂肪酶或遵医嘱。
胆红素和肝转氨酶升高:如果出现3~4级胆红素升高,剂量应降低至每日一次,每次400mg或中止给药。应每月监测胆红素和转氨酶或遵医嘱。
同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
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他那韦,茚地那韦,奈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葡萄柚产品也可增加尼洛替尼的血药浓度,应避免食用。如果需要应用任何上述药物治疗,建议中止本品治疗。如果患者必须同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剂量应减少至300mg每日一次。然而,在应用强效CPY3A4抑制剂的患者中尚无该剂量调整的临床数据。如果中断应用强效抑制剂,在本品剂量上调至适用剂量前应经过一个洗脱期。对不能避免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患者,应对QT间期延长进行密切的监测。
同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
避免同时应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例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患者还应避免服用贯叶连翘,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降低本品的浓度。根据本品的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当与这些药物同时给药时,增加本品的剂量不可能补偿药物暴露的降低。
特殊剂量推荐
儿童和青少年
尚无在儿童或青少年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所以不推荐用于治疗小于18岁的患者。
老年患者
临床研究(新诊断的Ph+CML慢性期及耐药或不耐受的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中大约有12%-30%的受试者为65岁或以上患者。与18-65岁年龄组的成年受试者相比较,在≥65岁的患者中没有观察到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差异。
对超过65岁的患者,不需要进行特殊的剂量调整。
肾损害患者
尚未在肾损害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
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只有少部分经肾排泄,所以预计肾损害患者并不会出现总体清除率的降低。对肾损害患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肝损害患者
对转氨酶超过正常值2.5倍或胆红素升高超过正常值1.5倍的肝损害患者,不推荐本品治疗。(见【注意事项】)
如果可能,考虑替代疗法;若必须使用尼洛替尼胶囊,伴有肝损害患者应考虑剂量减少,见表2。
已有本品治疗中的血糖水平升高报告(见【注意事项】)。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血糖评估,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监测。
由于可能发生溶瘤综合征(TLS),建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纠正有临床表现的脱水并治疗高尿酸血症。(见【不良反应】)。
如果心电图显示QTc>480毫秒,则应停止服用本品,及时检测血清钾和镁,如果血清钾和镁低于正常值低限,则应补充使之达到正常范围,并必须检查合并用药的情况;如果QTcF恢复到<450毫秒,并与基线值相差不超过20毫秒,则可在2周内恢复本品先前的剂量;如果2周后,QTcF在450毫秒和480毫秒之间,则应降低本品剂量至每日一400mg;如果降低剂量至每日400mg后,QTcF仍>480毫秒,则应停止使用本品。任何一次的剂量调整,均应在7天后复查心电图。
由于与潜在白血病不相关的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候可能需要暂时停止本品和/或降低其剂量,见表1。
详见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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